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领导及管理干部听课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时间: 2016-04-07 21:38:17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为使学院领导及管理干部全面了解教师教学水平和学生学习情况, 及时解决教学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更好地稳定教学秩序,推动教学改革,促进教学管理水平、教师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按照学校《长春工业大学领导及管理干部听课制度》的要求,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听课人员与次数
院级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5次,教学副院长、系主任(党支部书记)、系副主任、实验中心主任(党支部书记)每学期听课不少于7次,教学秘书、学生辅导员每学期听课或看课不少于7次。
二、听课范围
我院本科教学的理论课、实验课、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实习等教学环节。
三、听课办法
1. 学院每学期初制定本学期的理论课集中听课计划,安排固定的听课日,听课人员在听课日内有针对性地安排听课。
2. 除固定听课日外,采取随机听课的办法,听课人员可根据自己的工作情况自行安排听课时间。
3. 各系或任课教师也可组织观摩教学,主动邀请院系领导参加听课。
四、要求
1. 参加听课人员均须认真填写长春工业大学教学质量评价表(并简要记录课堂教学内容),听课后 2 个工作日内交学院统一存档。
2. 听课人员在听课后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涉及到教风、学风、环境设施等方面的问题应及时与学院或相关部门沟通解决。
五、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〇一六年四月七日
附件1.长春工业大学领导及管理干部听课制度.2014
附件2.长春工业大学教学质量评价表
附件3.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理论课集中听课计划
附件4.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全体教师课程表
附件5.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重点听课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