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奖励资助高校品学兼优学生,经济困难学生,激励他们勤奋学习,自立自强,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国家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及我校奖助学会的评比方法,我院认真按照学校规定流程组织评选。现将评选结果进行学院内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1日,公示三天。
公示期间接待部门: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 联系电话:0431-85716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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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