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长春工大党字〔2022〕5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长春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面试攻读202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为做好我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202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推荐工作,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推免生范围
本细则适用范围为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电子信息工程专业、软件工程专业、信息安全专业,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应届本科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组织机构
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为组长、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院领导、研究生教学工作的院领导、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学院党委纪检委员、教师代表2-4人,共7人或9人组成。
三、推免生资格
推荐条件按《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四、遴选程序
学院推免生工作遴选程序如下:
1.2023年9月16-17日,召开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
2.2023年9月18-20日,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并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并公示,组织学生报名、审核材料,确定拟推免学生名单,同时按学院排序公示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9月18-20日公示期3天)。
3.2023年9月20日,学院将相关材料及公示结果报送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学生是否获得推免生资格,以学校公示为准。
五、工作要求
1.学院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确保推免生的质量。凡在推荐和审查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该学生的推荐名额,并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做出严肃处理。
3.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业成绩的严格管理和规范使用,确保成绩真实可信。
4.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或达到相应水平(其他语种考试的成绩需要达到相应水平),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425分;
2)托福(TOEFL)考试成绩≥72分;
3)雅思(IELTS)考试成绩≥5.5分;
4)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成绩≥60分;
5)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五级(PETS-5)考试成绩≥60分;
6)通过俄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俄语四级(CRT4)或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ТРКИ的B1及以上;
7)通过日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日语四级(CJT4)或国际日语能力测试(JLPT)N2及以上;
8)校内通识课程英语考试两学年四学期平均分≥90;
9)其他语种考试的成绩需要达到相应水平。
5.学院推免生遴选名额共计14人,遵循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和原则:
①按专业全覆盖原则进行名额分配,确保每个专业分配到1个名额;
②根据《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要从国家急迫需要和长远需求出发,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科学确定本单位重点支持的项目、专业范围,优先支持国家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重大科研任务攻关以及“双一流”学科建设;优化本单位推免名额分配办法,确保增量名额投向重点支持的项目、专业,并持续稳妥优化存量结构”,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学院确保每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分配到1个名额;
③剩余名额按各专业人数比例进行再次分配名额;
④各专业按照学业平均学分绩点排名进行遴选;
⑤推免候选人除需满足基本条件外,其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必须在专业的前10%(含10%)。
7.为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监督,设立举报电话85968054(计算机学院办公室)、85716242(教务处)、85716493(纪检监察综合办公室);举报邮箱2271663662@qq.com。
六、监督与复议
1.纪检监察部门对学院推免生推荐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学生对推荐结果持有异议,可在学院名单公示期间,向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复议。电话0431-85968054。
七、其他
1.对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并按照校规校纪进行严肃处理。。
2.实行推免工作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的须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须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须主动向学院报备申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院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一经查实,学院取消其推免资格。
本细则执行过程中若与学校文件不一致的,则以学校文件为准。本细则仅适用于我院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解释权归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联系电话:0431-85968054。
附件1:学生申报所需文件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所附相关材料清单
1.《长春工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2.《长春工业大学学生成绩单》
3.大学外语四级、六级成绩单或证明材料
4.荣誉、奖励证书
5.学术成果佐证材料
7.长春工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诚信承诺书
注:审核原件后复印件留存装订,所有佐证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学院公章,上报材料时,请按本清单顺序,扫描为PDF版本,本清单作封面。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9月17日